一、设立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。将荆门市东宝区的何场乡、麻城镇、团林铺镇和掇刀石街道、白庙街道划归掇刀区管辖。掇刀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大道。
撤销湖北省宜昌县,设立宜昌市夷陵区,以原宜昌县的行政区域(不包括土城乡、桥边镇、艾家镇)为夷陵区的行政区域。区人民政府驻小溪塔镇。
将原宜昌县的土城乡、桥边镇、艾家镇划归宜昌市点军区管辖。
二、撤销湖北省襄阳县,设立襄樊市襄阳区。将原襄阳县的张湾、东津、双沟、张家集、峪山、黄龙、程河、朱集、古驿、伙牌、黄集、石桥、龙王13个镇和襄樊市襄城区的米庄镇划归襄阳区管辖。襄阳区人民政府驻张湾镇。
将原襄阳县的牛首、太平店2个镇划归襄樊市樊城区管辖。
将原襄阳县的欧庙、泥咀2个镇划归襄樊市襄城区管辖。
三、将湖北省黄石市石灰窑区更名为西塞山区。